须提交以下材料:
比利时旅游签证资料清单
1. 护照原件 (6个月以上有效期,若有旧护照请提供)
2. 照片 (2张) 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。
3. 个人资料 (1份) A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,清晰。 B、户口本复印件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
4. 双方关系证明 (1份) 如是探亲,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(原件或公证书) 如是访友,请提供以前联系的部分信件,照片等。
5. 中方英文放假信或在职证明 (我公司可提供样本) 放假信: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,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入职年限、月收入、假期多长、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。 职业公证书:必须由外交部和比利时驻华使馆认证。费用另计。
6.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(1份) A、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。 B、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
7. 个人财产证明 (越多越好) A、 存折复印件(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货币),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;如无存折原件,只有卡,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;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;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,存款越多越好; B、 其他财产:房产证、汽车行驶证、股票、银行对帐单(原件并盖章)、国库券、股权证等。
8. 境外保险 (符合比利时领馆要求,我公司可代买)
9. 机票预定单 (我公司免费出具) 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 如有对方提供接待证明则只需提供机票订单。
10. 酒店预订单(我公司可提供,费用加100)
11. 比利时旅游签证个人资料表(我公司可提供) 资料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; 比利时旅游签证须知: 1、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 2、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;
比利时旅游签证提示: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,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 ※ 比利时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比利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※ "预计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※ 比利时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。 ※ 比利时签证部分资料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。 |